「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經過十年,如今過了十八年,已過了追訴時效。」
顧瓷蹙眉,住心中的火,「便宜了。」
呂曼和顧楚韻問過律師后,知道不會判刑,頂多是賠款后,態度大變,呂曼也不在乎顧瓷簽不簽諒解書,反正奈何不了。
顧瓷去簽字時,蔣明華,蔣君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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