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判長與合議庭員宣佈休庭,退出去二十分鐘后才返回來。
「我宣佈,就慕長纓告林陌名譽污衊一案,被告林陌罪名立,並理應賠償慕長纓5萬的名譽損害費,2萬的心裏治療費外加3萬的律師出庭費,加起來一共10萬人民幣。」
審判長的話無疑是給了林陌幾人一個響亮的耳,他們被打得腳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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