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這幾人和段家的事,屬于民事糾紛,我不參與。
但是他們結伙毆打、傷害我,在花國治安管理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,
或者故意傷害他人的,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;
節較輕的,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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