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紅豔拿著判決書,掃了下麵一眼,然後才開始念。
“趙昆於1993年10月13日10時許,在羊城市機場東南側路邊擺攤經營水果時,被市容辦管理大隊的執法人員查。
趙昆對此不滿,雙方第一次發生衝突,經過公安部門調解,雙方達和解,並沒有表示不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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