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,譚越辦公室中,翟全和譚越分坐沙發兩側。
中間的茶幾上擺著一份合同,關于翟全演唱《悟空》之后的分合同。
并沒有走特殊制式合同,正常的分合同,只是譚越嫌麻煩,讓人把合同從法務部拿了過來。
歌曲所獲收益是和公司二八分,譚越和翟全占二,公司占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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