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來所謂的“審判會”就是看他們變態的殺人過程罷了!
罪名也很五花八門。
傲慢、嫉妒、憤怒、懶惰、貪婪、、暴食。
所犯了暴食之罪的竟然只是做小銀子的小孩,看上去只有七八歲的年紀。
被判刑的原因只是因為在大街上頭了別人的一個面包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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