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嗨,我理解錯了,我把它理解跟地方的共建房了。跟地方共建房的話,產權在我們,使用權在地方,人家可以用30年。昨晚我把房管的人都給找出來了,大家一塊對著規則仔細看,我才曉得我搞混淆了。那個,先簽10年,審批手續我們去跑。”
周秋萍還是拒絕:“那就算了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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