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滿囤一早便同了陳龍、陳玉來縣衙看榜。
縣試放榜發的是團案,即案首者的名字寫在榜單正中最上最醒目之,然后第二、第三名的名字分列左右——如此把取中者的名字寫一個大圓圈。
李滿囤三個人到榜前這麼一抬頭便就在正中案首的名字旁看到了“李滿囤”三個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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