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段時間離開原先的演藝公司,和這家在業比較出名的公司簽了約。
原本以為可以得到更好的發展,但沒想到公司的管理這麼嚴格,每天的日子過的都不開心,唱出來的歌也不再像以前那樣有靈了。
有心想離開,但提前結束合約會賠償一大筆錢,這是拿不出來的。
“莎莎,麗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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