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資本來解決這件事,就像是買單一樣。自己這次任做出了比較瘋狂的事,那就需要有個收場的方式。而且資本合作本就是雙贏的事,解決上背著的通緝令也不過是附加的事。
用資本去賺點元,好像也是很不錯的事,至于為什麼要這麼做,因為有錢。
任禾曾跟楊夕開玩笑說
本章瀏覽完畢
複製如下連結,分享給好友、附近的人、Facebook的朋友吧!
感謝您的反饋,該問題已經修復,請清除瀏覽器緩存後重試。
您的反饋將幫助我們改善閱讀體驗,感謝您的支持!
如您有更多話要說請發送至我們的郵箱 [email protected]
未注册的邮箱将自动创建账号
請不要擔心,我們不進行郵箱驗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