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函不是法院傳票。
簡單講講。
律師函:你這樣做是不對的,我們保留追究你法律的權利。(信不信由你)
法院傳票:這下知道厲害了吧?我們已經到法院立案了,法請你喝茶。(準備應述開庭)
換個意思就是,律師函相當于有個巨丑給你寫了一封書,法院傳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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