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概在幾百年前,當時的教皇在經歷了丕平獻土之后。
擁有了一大片的土地,當時的教皇在人間立帝國,為天上地下都有權力的國度。
教皇隨后頒布了法案,即諸侯國沒有任命和推舉教皇和主教的權力,一切權力都將歸屬教皇。
教皇有權利廢除皇帝等權力。
神權凌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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