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友B:氣笑了!按照樓上的說法,只要是得過獎牌,殺人放火都無罪的?!而沒有為國爭的人,被欺負死也是活該?!
網友C:究竟是多歪曲的三觀,才能說出這種“劊子手無罪論”的話?榮譽并不能為劊子手的擋箭牌?功過相抵也是分況的,云千這種……呵呵!
網友J:你們別怪氣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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