阮賢回朝京城震,按照正理應是三司協同審理,最后草擬出來了罪狀到龍案前,再有李明啟定奪是朝堂親審,還是由信任的人全權負責。
依著朝臣們的猜測,李明啟必要避嫌,茲事大只能讓李明薇親審,此案落到李明薇手中,人能活但是軍權必然要使勁削。
但,就在眾人削尖了腦袋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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