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五年第一次離婚後,大概對婚姻極度失,趙明歌獨自帶著趙小星生活了五六年,一直到九一年,李芳介紹,又跟第二任丈夫結婚。
第二任丈夫是甬縣的一個幹部,婚後也過了一段安生平靜的日子。
但是趙明歌那時也夠四十歲的人了,第二任丈夫比還大快十歲,已經有一個兒子了,兩人一直也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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