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關看守所。
楊劍錄完口供就被轉移到這里關押,有余的打點,程序很簡單,就是一般的打架斗毆,如果對方傷勢不重,就按治安罰條例拘留幾天就可以出去。
如果對方傷較重,就要通過傷鑒定再做理,結果沒出來之前要一直呆在看守所。
宋建民過來給他在看守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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