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月二十日,乃是大周每個月三次大朝會的時間之一。
按例,凡是在邑的擔任實職的員,必須參加,若不能,需得事先致假。
要不然,一個怠慢朝事之罪,輕則罰俸,重則減爵,那可不好。
那就是相當於將把柄遞到了大周聖天子手中,只要不傻,都不會這麼做。
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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