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宋刑統》規定:“諸侵街巷阡陌者,杖七十。”也就是說,對占道經營的,打七十,這是相當厲害的罰了。
是不是覺得開封府的占道經營和《宋刑統》的律法相違背了?
錯,為了解決小商小販的就業問題,朝廷又專門在大街上設立了“表木”,表木以外的地方,隨便擺攤,表木以的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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