馮文軒沒有留在家裡,因為這一場爭吵,讓他對弟弟馮文輝不得不重新審視一遍。
他必須想個良策,得到弟弟手裡的份,制止他加公司的董事會。
在父親的財產分配聲明的約束時間還沒有到的時候,自己必須全權掌握住中恆集團,不能讓弟弟馮文輝參與進來其中,這是保障自己利益的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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