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大維把自己說準備搶劫奪財的匪徒,又不管三七二十一,把對方稱為自己的同行,就是要把對方拉下水,這人就拿刀抵著他呢,就是最好的證據。
合伙?對方明顯咬了咬牙,估計這發展也沒朝這人預想的方向走,有點錯愕了。
方大維曉得這樣玩得通,這才明白像秦海那樣不走尋常路有多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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