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夏民國在推行一夫一妻制的新婚姻法時,有過一次頗為劇烈的革新,比如規定納妾違法,又比如廢除訂婚制度。
但社會總是螺旋向上,有時大步向前,有時又會倒退一小步。
比如國家立法明確納妾違法,最後卻弄出一個妻子允許納妾、納妾就不算違法的司法解釋,頗為稽。
訂婚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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