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改制之后,多數路分的轉運使都合二為一。
荊湖路卻不同,南路和北路各自保留有轉運使。
其中主要原因,是蜀中和廣西的賦稅,皆要送到荊湖路安排轉運。
湖南轉運司,三個都是好。
轉運使周因,為二十年,依舊是選人,連京都沒混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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