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唐律疏議》說:化外人相犯,同類自相犯者,自依本俗法;異類相犯者,依法律論。
簡單來說,就是:外國人犯事兒,如果相同國家老外相互之間的事兒,那就照他們的法律理;如果牽扯其他國家老外,或者唐人,那就按照唐律理。
可封建王朝時代,所謂的法律,不過是王家的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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