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他要反其道行之。
現在的大明律只是罰貪污的員,對行賄的人沒什麼罰。
不待他們細想,崇禎看向刑部尚書喬允升:“喬卿,你們刑部和錦衛通一下,著手修訂大明律,尤其是針對行賄的人加以修訂,
主行賄十兩,以百倍罰金,杖十次;十兩到百兩者,每增加一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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