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第一點,草原諸部有收繼婚制度,就是父親死後兒子可以娶其除生母外的父親的其他妻子,哥哥死後弟弟也可以娶其嫂子等等。
但這不是草原諸部的獨有,而是源于春秋時期天子諸侯倫之事。
直至近代,在盛行買賣婚姻的社會中,貧者無力娶妻,故有鰥寡兩相將就之事。
而我大明一
本章瀏覽完畢
複製如下連結,分享給好友、附近的人、Facebook的朋友吧!
感謝您的反饋,該問題已經修復,請清除瀏覽器緩存後重試。
您的反饋將幫助我們改善閱讀體驗,感謝您的支持!
如您有更多話要說請發送至我們的郵箱 [email protected]
未注册的邮箱将自动创建账号
請不要擔心,我們不進行郵箱驗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