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有被送到縣衙,由於盜的是孺人家,而且還差點毀壞賜之,被王縣令當堂就判了十年。
雖然他知道眼前兩個年的話有水分,可得了人家的好,總要做點兒什麽的。
他的升遷文書已經下達,就等著新縣令來了接手頭的公務了。
再說了,這人要不是進人家裏,能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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