斗海公是以前漁村之間一個解決紛爭的規矩。
兩個漁村之間,如果發生了捕撈區域的糾紛,雙方會派出幾位漁民代表,漁民代表會拿著自己村里的龍頭(放在族廳里的魚骨頭制的龍頭,一般用來正月十五舞龍燈,屬于一個村尊嚴的象征)
,到約定海域見面。
雙方見面,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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