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王奉命到此,統淮安十六府。
實際上,他奉命而來,有四件事,并且每一件事,都有所限期。
其一,半年之,開鑿水道,疏通水路,連通淮安十六府,消去歷年水災之患,而且,要接淮及淮北,消去兩地常有的缺水干旱之災。
其二,推行新政,在淮安十六府作為嘗試,如若新法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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