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東翁,這常平倉的問題如此嚴重,恐怕跟督糧道大人亦不了關系,還請三思!”孫吉祥卻是有所顧忌,拱手提醒道。
明朝在地方上實行的是三司共治,布政司掌管一省的行政權,按察使司負責司法權,都指揮使司則負責軍事權。
每個布政使司下設督糧道,其衙為督糧署,由布政司參政、參議兼任督糧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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