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歷十三年,這注定將是不平凡的一年。
自兩年前推出《商業法案》起,雖然朝廷陸續推出《勞工法》、《海關法》、《繼承法》等,只是作為給國家定基調的《憲法》一直沒能達共識。
這里既有主觀的原因,亦存在著客觀的原因。
即便林晧然十分想要在憲法中將權力賦予人民,但這終究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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