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爭永遠是謀定而後,準備工作比金殿上圖窮匕見更重要,要有佔得住大義的理由,要有牆倒眾人推的聲勢,要有煽得群激憤的罪狀,更要有拿得出手的證據,備了這幾樣東西,被參的那位等於聞著味兒找茅房,離死不遠了。
想要弄死政敵,罪狀很重要。不論罪狀是真是假,絕對要跟皇權和社稷聯系起來,比如當初劉瑾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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