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在華走了。
事給下面的人理,以丁青的格應該沒問題。
-------
時間過的很快。
又是兩天過去。
上午9:10分。
大檢察廳。
特搜四部部長辦公室。
李在華坐在沙發上,手里拿著六名證人的口供。
本章瀏覽完畢
複製如下連結,分享給好友、附近的人、Facebook的朋友吧!
感謝您的反饋,該問題已經修復,請清除瀏覽器緩存後重試。
您的反饋將幫助我們改善閱讀體驗,感謝您的支持!
如您有更多話要說請發送至我們的郵箱 [email protected]
未注册的邮箱将自动创建账号
請不要擔心,我們不進行郵箱驗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