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日,早朝。
“啟奏陛下,臣據本彈劾禮部尚書謝志才謝大人。其罪有三,按律,凡朝廷員一律不準狎,但謝大人為朝廷命,二品尚書,卻整日流連青樓館,此其一罪。
不僅是謝大人本人,其三子謝心尚于前日在清雅閣錯手將吏部侍郎宋開之子宋郜殺死,此案一時沸然,且當時謝大
本章瀏覽完畢
複製如下連結,分享給好友、附近的人、Facebook的朋友吧!
感謝您的反饋,該問題已經修復,請清除瀏覽器緩存後重試。
您的反饋將幫助我們改善閱讀體驗,感謝您的支持!
如您有更多話要說請發送至我們的郵箱 [email protected]
未注册的邮箱将自动创建账号
請不要擔心,我們不進行郵箱驗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