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一頁卷宗記載著一個犯,名北千尋。
一個很古怪的名字。
但是吸引金鋒的并不是的名字,而是的份。
卷宗記載,這個北千尋的子,原本是一個家族的死士,負責保護這家的大小姐。
份職責和阿梅、沁兒一樣。
兩年前朝中兩個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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