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這‘總量’的說法,齊譽做出了解釋。
是這樣的。
呂宋王在投誠歸順之后,王族的人仍有原地區發展紅利的用權。在每年的歲末,他們可以從衙門的財政盈收中分得二十分之一的財富,以為是王族的私有財產,至于他們族如何再行分配,那就不關外人的事了。
本章瀏覽完畢
複製如下連結,分享給好友、附近的人、Facebook的朋友吧!
感謝您的反饋,該問題已經修復,請清除瀏覽器緩存後重試。
您的反饋將幫助我們改善閱讀體驗,感謝您的支持!
如您有更多話要說請發送至我們的郵箱 [email protected]
未注册的邮箱将自动创建账号
請不要擔心,我們不進行郵箱驗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