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律法而言,居刑部尚書,乃朝之大員,刑如貪汙之罪,也需要按照規程辦事,經由三司會審,而今犯事之人乃是刑部尚書,需臨時一人替他刑部之職,最後才可宣判定罪。
卻如今,西涼王當場跳過這個環節,可足見他心中想迫切的除掉六部,改換新人,為後繼之君鋪設道路。
現場宣判,直接立斬,其中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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