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實上,這個概念並不矛盾!
完犯罪的基本標準是不為社會大眾所察覺、或無法使犯人落網的犯罪。
還有一種觀點是,若一起事件不曾被視為犯罪,則它不應該被冠以“完犯罪”之名。
簡單來說,完犯罪有兩種,第一是三無犯罪,無犯罪機、無犯罪手段(線索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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