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事,換一個角度看,就大大不同,這是律師比較擅長的東西。
就像幾年前某明星的離婚案,律師控那位夫宋某的罪名是“職務侵占”,這一點就非常高明。
要知道,單純破壞別人家庭,很難認定法律責任,道德層面上不痛不,可是職務侵占,數額巨大,起步就是5年,還可以沒收財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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