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命運游戲:這個玩家不太一樣》 第260章 大力金剛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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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任務獎勵1:經驗值合計1300點】
階段一任務獎勵經驗值500點,階段二任務獎勵經驗值800點。
合計1300點。
乘以220%的系數之后,為2860點。
秦諾目前的經驗槽為2998/3400,加上獎勵的經驗值,變更為2458/3500。
等級從LV8提升至LV9。
【任務獎勵2:游戲幣800點】
與驗值獎勵一致,一階段300點和二階段500合并計算。
同樣乘以220%的系數,最終獎勵為1760點。
“唔,減去300點黃金、白銀戰幣的本,實際收獲為1460點。
如果我不用戰幣加效果,最多能得到1360點。
算下來,還是有賺。”
秦諾著下,簡單計算過后,覺得兩種戰幣的價比確實不錯。
況且這里面還包含著幾百點額外經驗值獎勵。
很適合像秦諾這種沖級型玩家。
基礎獎勵看完,他將目落在第三項品獎勵。
【任務獎勵3:良品質技能卷軸*1】
截止目前為止。
秦諾獲得的技能,有回藍+奠定力量系的【九真經】,提高移能力的【梯云縱】。
增加神防力的【冰心訣】以及偏控制系的【邪王真眼】。
就差一個攻擊型技能。
怎麼著,都開出來了...吧?
他深吸一口氣,走進臥室。
再出來時,上披了件白底長外褂。
外褂口位置,用紅黃兩料,涂畫了一個頗為象的太公公圖案。
只見秦諾神莊重地站在客廳中心,直腰桿。
雙直并攏,雙手手掌斜向上舉起。
脖子上仰,以抬頭四十五度的姿勢面朝東方。
極其虔誠真摯地歌頌道:
“Longmaythesunshine!(贊太)”
聲如洪鐘,中氣十足。
像極了某個狂熱宗教分子。
前置儀式準備完畢,秦諾目一棱。
右手迅速而有力地點開背包欄,選中那張技能卷軸。
給我開!
【技能名稱:大力金剛拳】
【類型:格斗】
【品質:良】
【使用方式:主】
【效果:單臂握拳,向前方扇形區域發一次兇狠果決的中距離群攻(屬傷害),并有一定幾率將其擊退】
【消耗:每次揮拳消耗100點靈能值】
【使用條件:玩家力量大于等于9,質大于等于9,玩家需備屬力量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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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備注;金剛之軀、叱咤風云、無堅不摧、所向無敵】
【備注:跪下!區區人類,老子名帕瓦!】
【備注:下次再我藍貍貓,我可不會留了哦。
哆啦A夢將野比大雄錘一頓過后,如是說道】
“嚯,贊太真的有用啊。”
看完說明,秦諾眉梢一挑,喜滋滋地挲這張技能卷軸。
終于,終于啊。
自己有一個攻擊技能了。
系統。
你總算良心一回了啊。
秦諾沒有猶豫,迅速點擊學習。
隨即技能欄那一行,便多出【大力金剛拳】的字樣。
且不說威力如何。
單憑它是群攻+擊退效果的特效,就對得起良級品質。
這麼多次任務下來,秦諾結識的玩家不。
基本沒見過群攻技能。
連玩家論壇,都很有相關討論帖。
估計也是系統做出的限制。
低等級玩家不會接到群攻技能。
在隊友舉著刀槍棒一個個鑿的時候,你一拳打一片。
想想都不合理。
來回細看了幾遍技能說明,秦諾按捺住準備出門找地方試驗技能威力的想法。
將注意力放在隨后出現的系統提示上。
【鑒于玩家整表現優異,已發新特質獎勵】
【若觀火,知屬+1】
系統投影出秦諾站在出租屋中,手拿兩張照片向白微解釋的一幕
以及他拿著紅外遙控,控四驅車的影像。
“額,又是加知麼。”
秦諾撓撓頭。
好像解謎分析的任務,都是與知、智力掛鉤。
照此下去,這兩項屬不是要高出其他屬一大截。
不太符合自己,全方面發展的路線呢。
如此想著,他將獎勵的一點自由屬加到了質之上。
算是把五大主要屬都提升至兩位數。
清點完任務獎勵,秦諾下太教派的外褂。
從冰箱取出一罐冰牛,邊喝邊坐回沙發。
取出了最后從吳國強手里奪來的黑令牌。
【名稱:九曲令-廉貞】
【類型:異常品】(破損狀態)
【品質:完】
【特效:吸收儲存氣,可為擁有者使用】
【備注:某種神力量蘊含其中】
【備注:在未坐命,武破守,廉貞七殺,流天涯】
【備注:可置放于氣濃郁,即可緩慢修復九曲令-廉貞】
簡略看完品說明,結合吳國強取出令牌后的變化。
秦諾推測這玩意適合專門修煉邪道的人士所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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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是玩家不打,主要是看你的力量系屬。
比如像他這種修習屬的超凡者,就完全不搭。
“難怪我獲得兩塊令牌都沒發現效果。”
秦諾取出以前得到的左曲、右弼令牌。
回想得到的經過。
死后化為厲鬼的園田鈴子、被埋在墓園的僵尸王恢、鬼畫皮形態的吳國強。
三者,無一不是修行靈異力量的鬼。
若論實力的話...
吳國強為首,王恢次之。
園田鈴子不好評價。
那時候有系統幫忙制森田高校怨氣,里面的厲鬼實力肯定要打折扣。
所以,若真放開了打。
園田鈴子沒那麼容易消滅。
把玩著手里的三塊令牌,秦諾腦中浮現出吳國強的那些話。
不輕笑了聲。
這家伙至死都沒說實話。
明明是吳國強的妻子春梅,非要假扮自己的丈夫。
不知到刺激太大,產生人格分裂。
還是執著于過往記憶,陷太深。
結果把自己代了丈夫吳國強的份。
要說如何發現問題。
還是自己講出來的。
先前口述回憶的時候,曾說過“希開一個炒攤,負責吆喝,丈夫負責做飯”。
第一個愿做到了。
在小吃街開了家小炒店。
可第二條卻出現差錯。
前臺收銀的,不是妻子春梅。
而是丈夫吳國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