熊孩子打人這事兒,因為隻是調解,所以還沒立案。
這和之前惡鄰踹我車燈不一樣,那個即便是報了案,也能調解。
但是打人,馮偉的傷勢又到了可以刑拘的地步,隻要立了案,熊孩子就必須進去。
警察同誌也是為難,趕勸我麵前的人,說明利害。
這次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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