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慧朋當然想得清楚,他把朱笑東害了,謀財害命,擔了殺人的大罪才謀了兩千來萬的財產,而且這還是跟袁小憶均分的,真正到他看得見數得著的現金,不過幾十萬而已!
如果現在這筆生意做了,最就能賺上五六千萬,想想看,就算三個人平分,一個人也能分到一千多至兩千萬的現金,而且這還不犯法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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