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對趙寶生家庭造了嚴重的印象,對茅房尸案也造了一定程度上的影響,本太康縣縣衙決定,對吳康罰三十大板,并對趙家進行賠償,由于考慮到郭彩霞已經死,趙寶生發配邊疆。”
“這筆賠償將由趙寶生之領取,吳康關押三個月。”
主簿宣讀完了這罰的辦法。
本章瀏覽完畢
複製如下連結,分享給好友、附近的人、Facebook的朋友吧!
感謝您的反饋,該問題已經修復,請清除瀏覽器緩存後重試。
您的反饋將幫助我們改善閱讀體驗,感謝您的支持!
如您有更多話要說請發送至我們的郵箱 [email protected]
未注册的邮箱将自动创建账号
請不要擔心,我們不進行郵箱驗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