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件案子的原告,是王氏集團榮海市第二分公司,而被告則是王氏集團榮海市第一分公司,如果不懂行的人,看到這恐怕要一臉蒙,他們肯定是會整不明白,為什麽王氏集團要自己告自己。
而那些懂行的人則十分清楚,這個原告和被告雖然都是王氏集團分公司,但是他們也隻是名字差不多而已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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