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太病六七日,表證仍在,脈微而沉,反不結;其人發狂者,以熱在下焦,腹當滿,小便自利者,下乃愈。所以然者,以太隨經,瘀熱在里故也。抵當湯主之。”
林昊平靜的說出這一段話。
馬上就引來旁邊中醫的反駁,說道:
“你說的是《傷寒論》第124條,你是在給我們背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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