連辯解都不給機會,李凌就被巡衙門的人押著關到偏院一間屋子裏,按聞銘的意思,是要等派人去往松江府和華亭縣再作探訪后,最終才作發落和定奪,而在這段時日裏,他李縣令就只能被於此了。
唯一值得慶幸的是聞巡到底沒有把事做絕,並沒奪李凌職,也沒對他用刑,甚至連搜都未曾有過,只將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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