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月二十八,李凌終於再次回到江城縣。
雖然這一來一去也就不過兩月許,好像時間並不長,但其中的兇險卻不下於他之前任何一次的外出公幹,甚至比北疆那一連串的變故更讓他事後覺著后怕。
這不是因為此番的案子完全在李凌自的掌控之外,更在於他很清楚這次一旦失敗,死的就不是自己一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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