刁二元老的義務。爭議不大,無非是般憲法中的公民。尊守憲法和法律,維護國家安全等等。綱領中沒有規定元老有服兵役的義務。
而是另外添加了一條,即元老在需要時候有義務拿起武保衛穿越集團。
這時候林傳清要求發言。他提出議:要求把元老的武持有權作為神圣不可侵犯的權力寫進共同綱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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