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北燕律法,犯人若有孕超過六月,只要不是涉及誅全族的重罪,皆可產下孩子再死。
姬如煙的罪,雖每條都能滿門抄斬,但這兩年一直用的都是別人的份,方家不知,才得以免了連累,而肚子里的孩子是方家的,也已近九月,自然也是無罪的。
而方老爺方才腦子一熱,就是怕生
本章瀏覽完畢
複製如下連結,分享給好友、附近的人、Facebook的朋友吧!
感謝您的反饋,該問題已經修復,請清除瀏覽器緩存後重試。
您的反饋將幫助我們改善閱讀體驗,感謝您的支持!
如您有更多話要說請發送至我們的郵箱 [email protected]
未注册的邮箱将自动创建账号
請不要擔心,我們不進行郵箱驗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