刺史和州牧可完全是兩回事。
刺史,秩六百石,負責監察轄區之所有員。員有問題,刺史不能直接進行罷免,必須上奏朝廷朝廷允許,才能對境員進行罷免。
所以,刺史并不是各郡守的長,只是朝廷派下去的監工。
嚴格來說,刺史也無權干預地方政事。只是各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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