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棠棠接管嶺南後,律法做了很大的修改,比如強婦人,按著大周以前的律法,并不會被判死刑。
大周的律法最重的也不過是被流放而已,輕的,甚至可以罰銀錢解決。
但江棠棠修改過後的律法,則是直接判死刑。
為了百姓能夠更好地了解律法,被江棠棠派到每個村宣傳醫療小常識的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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